1,匕首。有柄、有刀格、有血槽、刀尖角度小於60度的單刃、雙刃或多刃尖刀。
2、三角刮刀。用於加工的具有三個切削刃的切削刀具
3.帶自鎖裝置的彈簧刀。刀體展開或彈出後,可通過手柄內的彈簧或插銷固定。
4.其他類似的單刃、雙刃及三角形尖刀。刃角小於60度、刃長超過150 mm的各種單刃、雙刃、多刃工具。
5.頂角大於60度且刀刃長度超過220毫米的其他單刃、雙刃和多刃工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二條非法攜帶槍支、彈藥、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
非法攜帶槍支、彈藥、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