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可以先好好溝通壹下的,看是哪種情況,如果是惦記舊情那就沒必要繼續了。
留著前任送的東西無外乎幾種情況:
A惦記舊情
B是個念舊的老實人
C有獨特的審美愛好
D以上都是
按照我個人來看,我認為是分情況的,如果禮物比較實用的話,沒必要去扔了,幹什麽都別跟錢過不去,但如果是那種比如:電影票,項鏈,照片之類的,如果他真的是喜歡,妳就算扔了,不會因為妳扔了他就不喜歡了,於事無補。
這個問題我也問過我身邊朋友,有個回答特有意思,如果我的對象留著前任的東西,雖然覺得重情重義,但是依舊打算頭也不回的分開,讓他/她也留著跟我的東西去惡心下壹任對象。
所以我覺得實用的東西留著也就留著了,人都在妳旁邊兩個人沒聯系也就算了,要是留著紀念意義的,妳就該考慮考慮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