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數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1994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第六條“公安部主管全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第十七條規定:“公安機關在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中的具體職責如下:
(壹)宣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檢查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
(三)管理計算機病毒和其他有害數據的防治工作。
(四)監督檢查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產品銷售活動。
(五)查處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的違法犯罪案件。
(六)依法應當履行的其他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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