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美當時將大量新造的戰列艦、重巡洋艦封存,其原則是:該艦建成時間在5年之後,沒有結構性損傷。部分戰列艦繼續使用,部分封存以節約成本
第二,為什麽有些戰列艦被拆了
是這樣的,造船業都知道,那些在戰鬥中受過傷的,尤其是被重創過的,其內部結構存在問題,今後更容易損壞,而且維護費用更高。所以將他們拆掉
而且有的軍艦改造空間不大,比如南達科他級,雖然時間不長,但還是被退役了
另壹個典型就是阿拉斯加級大型巡洋艦,完全是新的,但認為改裝空間不大,早早拆毀
第三,為什麽不賣掉或者送人
很簡單,用不起
海軍是吞金獸,維護和人員培養費用太高,大型軍艦尤其如此
而且二戰之後,養的起海軍的沒幾個
所以美國只能將大批驅逐艦及以下級別的艦艇或賣或送人
噸位最大的應該是鳳凰城號輕巡洋艦,賣給阿根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