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年輕的時候,掙的錢也是給父母的,父母答應存起來,等他和老婆結婚的時候在義烏給他買房子。結果老公有了我之後,帶我去義烏看房,找公公要錢,被拒絕了。都說老公賺的錢是家裏的公共財政,不屬於老公壹個人。結果我老公壹分錢都沒拿到。從那以後,我老公把他賺的錢都給我了。讓我保存它。
還有壹種可能是妳父母覺得妳不應該亂花錢,想把錢花在有用的地方,比如買房娶妻。所以我會拒絕妳。
錢還是自己放吧。如果妳把它給妳的父母,他們可能會把錢花在自己身上,比如借給妳的其他家庭成員,比如他們偷偷投資。等壹下。
我們做什麽呢妳認真跟父母說清楚,妳給他們多少錢,告訴他們妳的錢的用途。如果他們不還,就臨時斷網幾天,讓他們著急,就會把錢拿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