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翔的圖案是敦煌壁畫的標誌性形象之壹,也是世界藝術史上的瑰寶,在西方社會接受度很高。飛仙有外交使節之意,與茅臺出口的願景不謀而合。
為適應國際市場需要,茅臺決定以1958租用貴州省糧油進出口公司“天妃酒供”商標,將茅臺酒出口商標變更為“天妃牌”。茅臺酒的飛天圖案不僅代表了中國悠久的文化藝術,在世界上也有著深遠的影響。天妃商標壹經推出,就迅速幫助茅臺酒打開了國際市場。
飛仙
茅臺酒的“飛仙”人物,選自中國古代敦煌石窟壁畫《飛仙》,是佛教中的人物造型。商標中的兩個仙女取自印度神話中的“歌神”和“音樂之神”緊那羅,其功能分別是“撒花散香”和“奏樂跳舞”。
仙女在天空中飛來飛去,有的踩著祥雲緩緩降落;有的昂著頭,擺動著手臂,向上翺翔;有的捧著花,直沖雲霄;有些人手捧鮮花,飄過天空。看到這樣的人物,我們不禁會想到敦煌莫高窟古人用信仰帶給我們的巨大藝術震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