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兵證、上士證封面顏色為正紅,平民證、工作證封面顏色為深紅。義務兵證的編號采用“兵”字頭加編號的編碼形式,士官證的編號采用“兵”字頭加編號的編碼形式。證書編號與士兵登記表唯壹編號壹致,並添加了加密二維碼。《文職人員證》采用“文”字頭加數字的編碼形式,由全軍統壹考試賦予唯壹編號。“工作證”采用“崗”字頭加號碼的編碼形式,以全軍“正式職工數據庫登記號”為證件號碼。
軍官證發給被授予少尉以上軍銜的現役軍官,文職幹部證發給軍隊文職幹部。經批準退休、轉業、復員的幹部,不發新的軍官證和文職幹部證。義務兵證和士官證發給現役義務兵和士官。經批準退伍、復員、轉業、退伍的,不發給新的義務兵證和官證。文職人員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發給受聘到軍隊編制崗位工作的文職人員,已終止聘用關系的文職人員不再發給新的文職人員證。“工作證”發給部隊正式職工,經X批準離休、退休的職工不再發給新的“工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