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著作權法》第十八條明確規定:美術等作品原件所有權的轉移,不視為 作品著作權 的轉移,但美術作品原件的展覽權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因此,購買他人的字畫的時候,並不代表就能取得該字畫的著作權。但是,購買者可以獲得展覽權。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著作權法》第十九條受委托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過合同約定。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於受托人。 《中華人民***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條作品原件所有權的轉移,不改變作品著作權的歸屬,但美術、攝影作品原件的展覽權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作者將未發表的美術、攝影作品的原件所有權轉讓給他人,受讓人展覽該原件不構成對作者發表權的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