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回收物是指適合回收再利用的物品,主要包括:廢紙、廢塑料、廢金屬、廢玻璃、廢包裝材料、廢紡織品、廢電器電子產品等。可回收物的主要品種有:廢紙、廢塑料、廢金屬、廢包裝材料、廢紡織品、廢電器電子產品、廢玻璃、廢紙鋁塑復合包裝等。
擴展數據:
放置可回收材料的要求:
1.可回收垃圾投放時,應盡量保持清潔幹燥,避免汙染;
2、廢紙運送前,應除去塑料蓋(套)、釘子等。,且平滑折疊;
3.瓶、罐、復合紙包裝等。應倒空內容物,吸管應抽出,然後壓平,清洗後投入使用;易損壞或有尖角的應包好放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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