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分為三類:壹是書刊、幻燈片、錄像帶、金銀制品、食品、飲料等。,稅率為10%;其次是紡織品及制品、化妝品、照相機、自行車、手表、鐘表、照相機、計算機。數碼相機等電器,稅率為20%;最後,煙、酒等加征50%關稅。
根據海關總署2010號公告第43號(關於調整進出境個人郵遞物品管理辦法有關事項)的有關規定,海關對個人郵遞物品依法征收進口稅,但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以下(含50元)的,免征進口稅。
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的物品,每次以人民幣800元為限;寄自或寄往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以人民幣1000元為限。
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過規定限額的,應當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物品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但包裹內只有壹件物品不可分割,且超過規定限量,經海關查驗確屬自用的,可以按照個人物品的規定辦理通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