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在我國,人們認識並利用黃金的年代最遲始於夏代。在甘肅玉門火燒溝遺址中,出土有金鼻、金耳環。火燒溝遺址的年代最晚為公元前1600多年,大致與夏代同時。遼寧、河北等地的夏家店下層文化遺址也出土有金耳環。若從文獻上考查,《尚書·禹貢》提到:“揚州厥貢,維金三品。”漢·孔安國註:“三品,金銀銅也。”這就是說夏禹時我國已產黃金和白銀。《史記·平書》中有“虞夏之幣,金為三品,或黃,或白,或赤”的記載,表明司馬遷認為我國在夏虞時就開始用金、銀作為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