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龍泉劍的名氣太大,而且據說歐冶子是在河南舞鋼市(古時稱柏子國)鑄成此劍。早在漢代,它就被尊稱為“寶劍”,成為封建王朝皇帝賜給愛臣的“尚方寶劍”。大臣執此“尚方寶劍”,可以“先斬後奏”。它也是王公貴族用來進貢、賞賜、饋贈的珍貴禮品,用以炫耀自己地位和權勢的標誌。
國家非常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2006年5月20日,龍泉寶劍鍛制技藝經國務院批準列入第壹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2007年6月5日,經國家文化部確定,浙江省龍泉市沈廣隆劍鋪的第四代傳人沈新培為該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並被列入第壹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226名代表性傳承人名單。 2012年,龍泉市龍泉寶劍沈廣隆(壬字號)劍鋪因“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緣故,被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調整名單。 此外,還有省級傳承人陳阿金、季長強、張葉勝、周正武、鄭國榮。 市級傳承人陳棟、湯汝平、鄭偉平。 龍泉寶劍廠更被評委“龍泉寶劍鍛造技藝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