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條、第十壹條、第十三條、第二十壹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壹百三十四條規定“應當考慮不動產的所有權,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刑法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九條、第六十條規定,對犯罪分子的存款、有價證券、不動產、收藏品的核實、沒收、拍賣,是刑法賦予人民法院的裁判權。應當考慮下列情形:“因不可抗拒的災害確實難以支付的,可以酌情減免。為罪犯及其扶養家屬保留必要的生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