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患兩種及以上慢性門診疾病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確定年度支付限額,每人年度支付限額增加200元;
3、門診慢性病患者住院期間不能同時享受門診醫療待遇,占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門診醫療費用與住院醫療費用合並計算;
4、門診特殊疾病醫療按住院標準執行,壹個參保年度只計算起付線,起付標準按住院級別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