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不具備貯藏手段的職能,只有當紙幣幣值長期保持穩定的條件下,人們才會儲藏紙幣,紙幣有儲存手段的職能,不具備貯藏手段的職能。
貨幣的貯藏手段職能即貨幣退出流通領域作為社會財富的壹般代表被保存起來的職能。貨幣作為貯藏手段能夠自發地調節流通中的貨幣量。
當流通中需要的貨幣量減少時,多余的貨幣就退出流通;當流通中需要的貨幣量增加時,部分被貯存的貨幣就進入流通。
擴展資料:
紙幣因發行過多而急劇貶值,在流通中所需的金屬貨幣量已定的情況下,紙幣發行越多,單位紙幣所能代表的金屬貨幣量就越少,紙幣的貶值程度就越大。
紙幣的貶值程度即紙幣貶值率的計算公式是:紙幣貶值率=(1-貨幣需要量/貨幣發行量)×100%。
例如,壹個國家某個時期流通中所需要的金屬貨幣量是100億元,實際發行的紙幣是200億元,那麽該國的紙幣貶值率=1-100/200×1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