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方法:
1.參軍後,身份證過期了,去領就行了。退伍後在有關部門重新登記後辦理身份證;
2.入伍後,士兵使用士兵證和軍官證;軍人、軍官證與身份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購買機票、船票時享有優先權。
3、義務兵只有在退伍、轉業和病愈後,才能到派出所重新登記,同時申領居民身份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公民申領居民身份證時,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登記表之日起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領、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