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二十條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壹條公民的發表權和本法第十條第壹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作者壹生及其死亡後五十年,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65438+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時間為最後壹個死亡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65438+2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