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百度法網查詢,《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 * *中國人民銀行和公安機關應當沒收偽造、變造的人民幣,加蓋“假幣”字樣並登記;持有人對公安機關沒收的人民幣真偽有異議的,可以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鑒定。所以我們可以去銀行驗證自己買的紙幣的真偽,但是需要註意的是,壹旦拿到銀行驗證,發現是假幣,銀行有權沒收假幣,不會有相應的賠償,個人自己承擔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