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護法》對此有較為明確的規定。該法第五十壹條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不得買賣下列文物:(壹)國有文物,但是國家允許的除外;(二)非國有館藏珍貴文物;(三)國有不可移動文物中的壁畫、雕塑、建築構件等,但是依法拆除的國有不可移動文物中的壁畫、雕塑、建築構件等不屬於本法第二十條第四款規定的應由文物收藏單位收藏的除外;(四)來源不符合本法第五十條規定的文物。”
《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條 倒賣文物罪以牟利為目的,倒賣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因此,買文物在國家法律上是不允許的,相關的法律規定了哪些屬於國家不允許買賣的文物,壹旦有這樣的行為將會構成犯罪,會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