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人看來交警無非就是指揮壹下交通,完全用不著配槍,其實不然——任何系統、任何警種的警察都有維護社會治安的責任,如果值勤的交警發現攜帶兇器的正在逃逸的犯罪嫌疑人、而自己又手無寸鐵該怎麽辦?追還是不追?不追,瀆職;追,送命!
跟妳說我生活的城市吧,曾經交警也是不佩槍的,但是後來配了,知道為什麽嗎?有個違章的駕駛員對警察的處罰不滿,然後就持刀行兇,弄傷了人。可警察拿他完全沒辦法,直到其他警種的同事帶著槍趕來了才把那小子鎮住抓了。想想看,警察連自己都保不住,還怎麽保大家?這不是荒唐嗎?所以配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