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酒是真酒,只是假冒他人商標,涉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如果酒是假的,用酒精和水勾兌,其行為嚴重危害食品安全,對公眾健康構成威脅,則構成銷售偽劣產品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四十條* * *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使假,以假充真,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十萬元以下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並處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