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有權保護自己和家人的隱私,包括藝術家。因此,他們應該自由選擇是否公開他們的個人生活。同時,藝人在成為公眾人物時需要註意自己的行為和選擇,這就要求他們有足夠的心理準備和自律能力來應對可能出現的負面反應。
總之,藝人是否公開私生活,取決於個人的選擇和態度,並不是普遍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