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和成年子女的財產是獨立的。父母對其財產的所有權決定了他們使用、受益和處置財產的權利。如果子女擅自將父母的財物據為己有,不僅是侵犯父母財產權的違法行為,而且數額較大時,屬於盜竊罪。
法律依據《物權法》
第三十四條無權占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債權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
第三十七條侵犯財產權給權利人造成損害的,權利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或者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本章規定的保護財產權的方法,可以根據侵犯權利的情況分別適用或者合並適用。侵犯財產權的,除承擔民事責任外,違反行政法規的,應當依法承擔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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