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9月23日,第壹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決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革命戰爭時期有功人員勛章和獎章條例》,對在中國人民革命戰爭時期有功人員授予勛章, 並審議了國務院總理周恩來關於授予中國人民革命戰爭時期有功人員壹級八壹勛章和壹級獨立自由勛章的議案。
壹級解放勛章第壹批名單決定授予朱德等131人壹級八壹勛章,朱德等117人壹級獨立勛章,朱德等570人壹級解放勛章。根據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毛澤東同日頒發了授勛令。
1955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授勛儀式在北京中南海懷仁堂舉行。毛澤東主席向包括朱德在內的202名壹級勛章獲得者授予壹級八壹勛章、壹級獨立自由勛章和壹級解放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