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限帶物品
禁止攜帶禁止或者限制運輸的物品,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和不能確定性質的化工產品。
液體物品有限,指甲油,去光劑,染發劑等。不應超過20ml,以及酒精、冷燙精等。不應超過100ml。
不得攜帶可能幹擾列車信號的強磁性物質、有強烈刺激性氣味的物品、可能妨礙公共衛生或汙染列車設施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