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國家郵政局發布禁令,普通快遞(如申通、圓通、韻達、百世、郵政包裹等等)不可以接受個人郵遞刀具,只能接受在公安部門備案的刀具賣家發出的快遞。
根據《禁止寄遞物品管理規定》以下物品禁止快遞:
1、各類武槍支(含仿制品、主要零部件)、彈藥。
2、各類易爆炸性物品,壓縮和液化氣體及其容器
3、各類易燃燒性物品,包括液體、氣體和固體。
4、各類傳染性、易腐蝕性、生化物品。
5、各類烈性毒藥。
6、各類麻醉藥物。
7、非法偽造以及禁止出鏡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