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1020條未經肖像權人同意,合理實施下列行為: (壹)為個人學習、藝術欣賞、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在必要的範圍內使用肖像權人已經發表的肖像;(二)為新聞報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所有者的肖像;(三)依法履行職責。國家機關在必要的範圍內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所有人的肖像(4)為展示特定的公共環境而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所有人的肖像(5)為維護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所有人的合法權益而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所有人的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