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雖輕,可砍、可劈、可刺、可戳、可磨、可劃;看似無所不能,但實際上能造成的傷害很小,除了刺破,其他方法都只能造成皮外傷。刀插在人體裏很難拔出來。
刀只能殺,只能刺,但刀比劍重,比劍厲害得多。無論使用者多麽強大,他都無法用劍切割骨組織(或者當他切入骨組織時,他無法將它取出...),而持刀者的臂力可以達到普通成年人的水平,使用得當可以砍下敵人的頭顱。
所以古代軍隊除了儀仗隊基本不用劍,唐駿的斬馬劍其實只是壹把比較大的刀。說白了,如果兩人力量反應壹樣,壹棍子就能把劍客打趴下。自從漢朝發明了劍,湖人就沒有劍客了。。。
說白了,劍是個自命不凡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