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險品分類9大類是:
(1)第壹類:爆炸品;
(2)第二類:壓縮氣體;
(3)第三類:易燃液體;
(4)第四類:易燃固體;
(5)第五類:氧化物有機過氧化物;
(6)第六類:有毒物質;
(七)第七類:放射性物質;
(8)第八類:腐蝕性產品;
(9)第九類:雜項。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六條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應當封存有關犯罪記錄。犯罪記錄被封存的,除司法機關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按照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以外,不得向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提供。依法查詢的單位應當對封存的犯罪記錄保密。
二、刑事立案的標準是什麽?
1,需要犯罪事實;
2、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
3.它屬於自己的管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