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信是第壹手材料,因為書信中所寫的大部分內容都是作者親身見證和親耳聽到的,往往還有別人不知道的內幕消息和機密消息,甚至比同樣是個人記錄的日記和回憶錄更真實,因為日記雖然是當時寫的,但由於某些需要,以後可能會重寫。信件發出後,所有權屬於收信人,保存在收信人手裏,寫信人沒有機會修改,真實性有保證。因此,名人信件的復印件屬於第壹手材料。但是,如果信件是官僚朋友之間的應酬話,很多都是言不由衷、客氣的恭維。這種信往往由幕僚代筆,講究用詞,而內容往往是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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