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任何非唯品會銷售的商品(序號不符);
2.超過三包期限的商品;
3.因擅自維修、誤用、碰撞、疏忽、濫用、進液、事故、塗改和安裝不正確,或者撕毀、塗改標簽、機器序列號、防偽標識等造成的商品質量問題;
4.無法提供發票(如已索要發票)、保修卡等三包憑證,或者三包憑證信息與商品不符、被塗改的;
5.禮品包裝或套裝中的商品不能部分退貨。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經營者通過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的,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無需說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壹)消費者訂購的;
(2)新鮮易腐;
(三)消費者在線下載或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
(4)報刊投遞。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根據商品性質並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的其他不適宜無理由退貨的商品。
唯品會-7天無理由退貨的壹般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