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庫的基本職責
1,處理國家預算收入的接收、分類和留存;
2.辦理國家預算支出的分配;
3、將預算執行情況向上級和同級財政機關反映;
4、幫助財政和稅務機關督促企業和其他有經濟收入的單位按時向國家繳納應得的款項,對於多次催繳的,按照稅法規定從國庫中扣除;
5、組織管理和檢查下級國庫;
6.處理其他國家交辦的與國庫相關的工作。
國庫的全稱是國庫,是保管國家財政收支的機構。國家可以在財政部門設立獨立的國庫,也可以委托國家銀行代理。本文主要圍繞國庫銀行與普通銀行區別的知識點展開,內容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