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倉儲經營的應登記並執有相應的營業執照,保管人儲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應當具備相應的保管條件,同時在進行倉庫租賃的時候應該簽署比較完善的合同,交代好租金交付方式,安全生產,消防安全,治安防範的大環境(防火,防盜,防鼠,防雨,防洪,社會治安等),如遇火災偷盜損壞等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依據損失情況進行賠償,同時應該商談好由於不可抗力等因素,導致直接影響貨物的儲存安全,甲方應及時將事故情況通知乙方,並在2天內提供事故詳情,依據對乙方設備影響的程度,雙方協商合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