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慈禧只好把這個心愛的搪瓷鐘送人。當時李是慈禧最寵愛的大臣李鴻章的弟弟,送給他比較合適。不能隨便給別人。畢竟這個搪瓷鐘還是挺珍貴的。
如果慈禧把它送走,那就不叫禮物,而叫賞賜,這樣就沒有“死”加詛咒的意思了,李當然會欣然接受。很奇怪,這東西有這麽個諧音,慈禧不能有。如果她不是那麽迷信,她不會願意把這個搪瓷鐘送人的。
在中國送鐘表鞋子是很不吉利的,所以在送禮的時候,盡量想清楚再送,不要把好意變成詛咒,這樣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