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文化部2016年3月15日頒布實施的《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中的相關要求,文化藝術品、收藏品在銷售、流通環節中,必須具備證明來源清晰的鑒證備案證書,相當於藝術品的“身份證、出生證”,確保廣大收藏愛好者的合法權益,使得文化藝術收藏品傳承有序,杜絕贗品充斥。可以抑制在市場流通中假貨的出現。正本清源!
可以查詢“中國非遺備案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