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描述:
年代是“中華民國三十四年八月二十日”。
解析:
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八月,晉察冀邊區行政委員會發布《關於發行勝利建設公債的指示》。指出:為動員邊區人民集中財力,支援前線,以慶祝抗日戰爭勝利而迅速開展各項建設事業,特發行勝利建設公債。公債發行總額為20億元(邊幣)。勝利建設公債分500元、1000元、5000元和10000元四種,可以用邊幣或經指定的物資購買。公債利息為年息壹分,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九月起發行,期限壹年。民國三十五年(1946年)九月本利壹次付清,本利所得用以繳納統壹累進稅稅款。
這種公債已經按期兌付,存世不多,應該有收藏價值。如果變現,因面值不高,而且是否有計算復利的承諾也不明白,這樣長的時間,也不會有人為此設計壹個兌付辦法。這樣的公債,收藏價值遠遠高於兌付價值。
留作當鎮宅之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