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有復制自己形象的權利,有同意或不同意在客觀物質媒介和空間復制自己形象的權利;公民有權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權允許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權禁止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權侵權的損失壹般是精神賠償。《最高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幹問題的解釋》第10條“精神損害賠償的數額根據下列因素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