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拍賣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申請設立拍賣企業,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壹)申請書;
(二)公司章程、拍賣業務規則;
(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四)擬任法定代表人簡歷和有效身份證明;
(五)擬聘任的拍賣師執業資格證書及從業人員的相關資質證明;
(六)固定辦公場所產權證明或租用合同。
擴展資料
《拍賣管理辦法》
第八條 申請設立拍賣企業,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壹)申請書;
(二)公司章程、拍賣業務規則;
(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四)擬任法定代表人簡歷和有效身份證明;
(五)擬聘任的拍賣師執業資格證書及從業人員的相關資質證明;
(六)固定辦公場所產權證明或租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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