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買賣人民幣可能會被認為是違法的。日前,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人民幣經營、裝訂和流通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初步規定只有註冊資本不少於50萬元人民幣並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企業,才能以營利為目的從事人民幣的交易和流通。銀行人士解釋,這裏所說的“經營”人民幣,是指以營利為目的,即高於面值買賣流通中的人民幣的行為。而“流通人民幣”是指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在中國境內流通的貨幣。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第壹套至第三套人民幣目前已經停止流通,因此不在流通範圍內。允許個人作為收藏品買賣,只要符合相關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