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票人在支票上的簽名應為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加上單位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的印章或單位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的簽名。
現金支票應在正面加蓋財務章和姓名章(與銀行預留印鑒壹致),背面加蓋同壹印鑒。在背面填寫付款人的身份證號碼和姓名。
寫支票要註意大寫;不要改變;不要把賬號和名字寫錯了。
票據和結算憑證上的簽名為簽名、蓋章或簽名蓋章。票據上單位或銀行的簽章和結算憑證上單位的簽章為單位或銀行的簽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的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