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拍賣合同簽訂前,拍賣人應當對征集的拍賣標的進行初步估價,並根據估價結果決定是否接受委托。
委托拍賣合同簽訂後,拍賣人認為有必要對拍賣標的作進壹步鑒定的,可以依法進行鑒定。拍賣標的的鑒定結論與委托拍賣合同規定的拍賣標的狀況不符的,拍賣人有權要求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拍賣人應當依法將文物拍賣標的報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審查,並根據審查意見決定是否競買。拍賣人應當將審查不合格的拍賣標的通知委托人,並終止與該標的的委托拍賣合同。
6.2評估記錄
拍賣人對拍賣標的進行估價時,應當制作估價記錄。鑒定筆錄的內容包括鑒定時間、地點、鑒定人或鑒定機構、鑒定意見和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