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緒三十年(1904),河南巡撫陳以“河南銀兩不足,錢賤”為由,扮演“設局鑄銅錢”的角色。得到批準後,他將位於開封南關的機械局改為銅錢局(位於今開封市禹王臺區向敏街開封機械廠家屬院西南角),並命令官員從上海購買機器設備和所需材料。光緒二十三年(1897),河南省開封銅局劃歸戶部管轄,更名為“杜支鑄幣廠”,以“大清銅錢”為中心鑄造銅錢。
清末,清政府鼓勵各地鼓鑄銅錢,以解決錢荒問題。但功能貨幣——銀幣的鑄造受到嚴格審批,只允許江南、湖北、四川、廣東、福建、吉林、奉天等省設局鑄造。因為河南離直隸近,所以沒有設局的理由。像鄰近的山東、陜西和其他省份壹樣,北洋政府鑄造銀幣,殷浩作為主要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