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微信內容涉及刑事案件,特別是重要刑事案件偵查線索,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可以對該手機號采取技術偵查措施。這種方法可以追蹤妳的手機位置(即使關機,仍然可以追蹤),監聽妳的電話,攔截妳的微信。妳的電話和微信內容(無論是發出的還是收到的)都會被保存到某公司的壹臺電腦上,在技術偵查手段啟動之前的壹定時間內提供通訊服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能夠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證據包括:
(壹)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
(六)鑒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鑒定、調查、實驗記錄;
(八)視聽資料和電子數據。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上一篇:如何制作水果網封面的粘貼視頻下一篇:漳州木偶頭的歷史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