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沒有觸犯任何法律,任何人查看微信記錄都會涉嫌侵犯他人隱私。公安機關只有依法立案後才能對嫌疑人進行調查。否則就是違法執法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十二條。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為了偵查犯罪活動,可以依法實行拘留、搜查、逮捕或者其他強制措施。
第十三條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因執行公務緊急需要,出示相應證件時,可以優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塞時,優先通行。公安機關在必要時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優先使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的信息、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場地和建築物,使用後應當及時歸還並支付適當費用;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