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民族政策”是壹個復雜的體系,但可以簡要概括為“分而治之(分),因地制宜(宜),靠而不近(惜)”,即,
1,fen:流動性和混合性受到封建手段的限制,也就是說各地各民族根據民族差異分別居住,其中最典型的是柳條邊塞的修築和全國各地城市的出現,回城和漢城。
2.適宜性:然後清廷針對不同地區制定了不同的統治策略和制度。
3.遺憾:清朝的民族政策中頗有特色的是清朝皇帝的多重角色:他既是漢族的“皇帝”,又是蒙古的“大汗”,還是藏傳佛教的“活佛”。以此為代表的統治集團積極向蒙漢民族靠攏。另壹方面,滿蒙之分壹直存在,長期保持在微妙的平衡中,雖“不遠”,但絕不會融合。直到清末的動亂打破了這種不穩定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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