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過去7天內居住在高危地區的,集中隔離醫學觀察7天,對集中隔離的1、2、3、5、7天進行核酸檢測。管理期限從離開高風險區域之日起計算。
3.對最近7天來(回)羅羅的有中度危險區居住史者進行居家觀察7天,對1、4、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進行核酸檢測;不具備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條件的,采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管理期限從離開中等風險區域之日起算。
4.過去7天在低風險區(高風險區所在的縣、市、區及其他區域)史來(漯河)居住的人員,需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進入漯河後進行3天居家健康監測,3天內完成兩次核酸檢測(兩次核酸檢測間隔24小時)。
5.在已發生局部疫情、未公布中高風險區,但經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判斷存在社會外溢風險的地區,對來(回)漯河人員分別參照中高、低風險區,按照風險等級判斷結果進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