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法典》第1062條的規定,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雙方應有平等的處分權。如果壹方秘密處置,就代表了對另壹方財產權益的侵害,是違法的。
私房錢是指家庭總收入和總支出中被截留的部分,會很大程度上影響夫妻之間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