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二條非法攜帶槍支、彈藥、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的,處五日以下拘留,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
菜刀不屬於管制刀具,放在車內不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