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要在更換地公開發行的報刊上刊登遺失聲明,內容包括遺失的房屋所有權證號、房主姓名、樓號等。(相關信息可憑本人身份證向檔案館查詢)。15天後,將發布損失聲明。持遺失聲明的報紙、本人及配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結婚證復印件申請補發。相關證件到交易部門辦理補辦房屋所有權證手續,領取補辦的房屋所有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