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谷電價是在城市居民中試行的壹種新型電價。把壹天的24小時分成兩個時間段,叫8:-22: * * 14小時為高峰期,第二天22:-8: * * 1小時為谷期。
若當月低谷用電量占當月總用電量的28%以上,且當月用電量在17千瓦時以上,則需壹年時間補償申請峰谷電價時繳納的1元費用。另外,月非高峰用電比例在11%以下的,客戶實際用電支出比執行普通居民電價的客戶增加。